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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 奋斗新征程 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16时24分  作者:佚名  来源:红河县纪委监委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1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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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  奋斗新征程

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在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易国清

202323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红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陈勇宏同志对推进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一、2022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一年来,在纪委监委和委的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担当

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政治根基。围绕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常态化开展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4高标准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切实将学思践悟成果转化为开展政治监督的理念思路、方法举措、具体成效。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

强化政治监督,压实政治责任。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委、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强化全过程监督,拧紧责任链条,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整改。将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切实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

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推进会议精神,督促各级一把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针对“一把手”政治意识、责任担当、廉政风险点、薄弱环节等,对一把手日常监督谈话60人次、警示教育谈话19批次、提醒谈话30、批评教育37人、问责7。组织6个党委(党组)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其余68个党委(党组书面述责述廉。突出管紧关键处,紧盯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公权力行使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贴身监督优势和蹲点式”“体验式监督精准点穴作用,推动监督常态常在。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回复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意见511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53人次。建立完善县管领导干部动态廉档案681份,精准掌握领导干部政治表现曲线图

(二)坚持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在管党治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监督。研究制定《十三委巡察工作规划》,明确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方向。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完善两库融合成立县委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优化人才队伍,强化成果运用,出台《县纪委监委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巡察监督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贯通融合的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巡察机构等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以派单式监督压实监督和整改主体责任,增强红河县巡察工作辨识度贡献率。扎实做好州委第七巡察指导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推动整改问题15个。2022年共派出15个巡察组,对18个单位(乡镇)党组织和2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45个,移交问题线索28件,立案9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实基层监督,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合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实现各类监督贯通衔接的改革要求,以室组地联动为抓手,统筹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乡镇纪委监督合力。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运用“1+3”监督执纪执法团队工作机制,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巩固全县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成效,持续推进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质效。在迤萨镇和石头寨乡开展乡(镇)纪委组织管理、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试点,助推村务监督常态化,有力促进监督触角向最基层延伸,现已全县推

做实纪检监察监督。优化整合监督力量,充分运用“1+3”监督执纪执法联动协作模式,推动实现监督首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加强、监督效果再提升。制定《关于建立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三个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成立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的通知》等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方案,围绕一卡通、烂尾楼、违章搭建、扶贫项目两拖欠、乡村振兴、教育、医疗、营商环境、湖泊革命、疫情防控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有力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走深走实。2022,监督检查发现各类问题609个,已整改555个,处置问题线索85件,立案查处4852人,批评教育30人,书面检查28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对担当作为的干部大胆容错纠错。组织召开澄清反馈会3次,为3名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凝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三)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精准有力高效加速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将精准有力惩治腐败、高效加速削减存量、标本兼职遏制增量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重要举措,践行省州“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充分运用“1+3”监督执纪执法团队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对问题线索、在办案件逐件研究,切实提升处置效率和成案率。组织召开2次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相关案件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中的职能优势,做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协调推进。2022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1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0件,立案155件,处分134人(其中,科级干部29人),留置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人,挽回经济损失1180.67万元。

扛牢审查调查安全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办案安全专题教育和集中纠治活动,深入查找、纠治4个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理念。实行委主要领导领衔办案机制,落实领导首谈和安全首课要求,切实发挥主要领导在案件查办中的指挥、协调、把关作用。实行谈话对象就餐食品留样保存48小时制,与县人民医院持续保持沟通,对3名审查调查对象在采取留置措施前开展常规体检,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做深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组织开展案件复盘3115件,深入查找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通过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推动案件查办保质、保量。准确把握”“”“辩证统一关系,深挖腐败案件背后思想、责任、制度等深层次问题,综合运用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片、廉政教育基地等载体,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2年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讲授廉政党课11场次,组织开展清廉云南红河行动移动警示教育巡回讲堂14场次,受警示教育1918人次。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细做实教育提醒、纪法威慑、政策感召等工作,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51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45.8%43%4.4%6.8%制定下发《红河县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召开以案促改示教育大会3次,对案发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29份,纪检监察建议14份,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发送廉政提醒短信6批次3100余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2批次6673人、23家单位,组织观看《零容忍》、《案情绑架下的权利腐败》等警示教育片4部,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正在对1批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先后组织20余批次8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坚持执纪为民,群众利益得到有力维护

见严纠四风树新风。聚焦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打好明察暗访、节点攻坚、部门联动、通报曝光“组合拳”,分类分项整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突出抓细抓小抓经常抓长效,持续抓实抓严作风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见严纠四风树新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2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18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批次2020。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6批次9人。

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聚焦民生民利,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出现的新型腐败问题、财政惠民惠农补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问题、医疗系统靠医吃医”“期权腐败问题、学校食品配送和食堂经营背后腐败及安全监管问题等7方面的专项监督,制定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共查处“小切口”政治民生领域问题297整改完成26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通报曝光154141积极推广应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截止目前,平台受理群众投诉15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监督下层落地,融入基层治理。

巩固疫情防控铜墙铁壁督促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紧盯疫情防控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薄弱项目,对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快处,处理相关责任人7人。通报曝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2以严格执纪问责压实各级各部门政治责任。

(五)坚持强化自我监督管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持续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县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及时修订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严格监督、严格用权等方面作出示范。组织开展具有纪检监察机关辨识度的“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实践活动、“下层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活动,抓实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21件,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引向深入。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让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成为红河县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红河县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圆满完成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着力强化干部队伍能力素养。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突出实干实绩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干部成长路径,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巡察等岗位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推动年轻干部在打硬战、攻难关中练就担当尽责的铁肩膀、硬脊梁、真本事。扎实开展全员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和信息化培训选派20名纪检监察干部省州纪委监委参与案件查办巡视工作,参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13法规知识测试办案安全业务测试3开展清风文明讲堂”3期、党纪常态化政治学习29次、读书班7期。举办全员培训11个,共计培训557人次,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能力。2022年,有1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省纪委监委嘉奖。

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报告及外出请假备案等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开展自我检视,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试行)》《红河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日禁止饮酒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严肃纪检监察干部有关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印发《致纪检监察干部的一封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开展廉内助活动,签定《廉内助承诺书》,把好家属廉政关贯彻落实干部监督工作指引,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办法等制度,持续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邀请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参加监督检查6,坚持刀刃向内,及时打扫庭院,确保纪检监察权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共处置反映纪检干部问题线索66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批评教育9人,谈话提醒4人,约谈4人。

过去一年,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勇于面对种种不利因素,践行三个工作法,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按下了高质量发展的加速键,各项工作亮点纷呈,特点明显,辨识度”“贡献率有效提升。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实现政治生态海晏河清任重道远。部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严不实,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自律不强、作风不实,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甘于被围猎腐蚀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防四风反弹回潮,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任务艰巨。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差距和不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监督执纪执法能力等与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存在监督着力点把握不准,发现问题精准度不够,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现象,个别干部存在自我监督约束不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3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践行“三个务必”,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扎实推进清廉红河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红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新时代红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聚焦思想政治引领,着力在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上不偏向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督促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以全面从严治党实效筑牢执政根基。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着力纠正政治偏差,保障党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全面从严治党实效筑牢党的执政根基,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强有力监督保障

(二)聚焦扛牢政治责任,着力在坚守政治监督职能定位上不含糊

强化政治监督。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增强派驻监督有效性。实现各类监督力量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综合发力,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以政治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严明政治纪律。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醒悟、知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等问题,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各级党委战略决策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增强监督实效。深刻把握统筹推进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举措在红河的实践要求,找准找实监督切入口和关键点,围绕县委“1153”工作思路,实施十四五规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防范重大风险、政治生态、安全生产及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督促检查,加强对乡村振兴、教育医疗、资源集中、“三资”方面监督检查,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和党的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地见效。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的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正确认识大局、积极融入大局、有效服务大局。

(三)聚焦管党治党责任,持续在扛牢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上不越位

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强化监督责任。探索更多有效载体和制度机制,增强管党治党合力。履行好巡察监督、日常监督、政治生态分析、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等职责,加强《州纪委书记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制度》执行力度,加大对乡镇纪委书记开展工作同级监督的支持督促力度。用好问责利器,做到精准规范、实事求是,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深化清廉建设。按照省州党委、省州纪委部署,协助制定纵深推进清廉建设相关实施意见,出台纪委监委专项监督保障实施意见,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共同体”。做实清廉单元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落实“管行业就要管清廉”的要求,推动清廉单元向清廉单位、清廉干部、清廉家庭延伸。

(四)聚焦推进“三不腐”,着力在打赢反腐败斗争立场上不动摇

保持反腐强大力量常在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持系统查、查系统,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环节,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对贪污挪用民生资金、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严惩不贷。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

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完善和运用好“1+1+3+N监督执纪执法团队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规范处置。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腐败,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永远吹反腐败的冲锋号,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形成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提升案件查办“通篇文章”质效。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改”和“治”的意识,把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贯通案件查办全程。把阶段性整治与常态化治理统一起来,通过指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案件通报、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督促责任主体认真整改问题、补齐治理短板、优化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推进、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统筹联动机制,让共改共治、共建共立成为常态。

(五)聚焦强化正风肃纪,着力在推动纠四风树新风上不懈怠

深化以小见严纠“四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守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合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根基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科学精准靶向整治。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重,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新时代新风正气,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督促推动分层级开展工作宣传教育、分行业完善制度机制、分领域推动移风易俗,在推动解决公务接待、津补贴或福利发放、基层减负、厉行节约等方面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上取得更多治理成果,形成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良好互动格局,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良好党风政风就在身边、社会新风正气就在身边。

坚持“小切口”撬动大民生。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力求在小切口、以小见严等监督工作跑速度创特色求实效,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烂尾楼、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督促落实党的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创新村务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底层发挥监督质效。持续开展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守好村集体钱袋子。持续加强监督一点通推广运用,让小微权力在阳光监督下运行,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六)聚焦政治巡察监督,着力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上永不蒙尘

强化巡察监督震慑力。准确把握巡察职能定位,坚持全面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统筹安排常规、专项、机动和提级等巡察,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巡察,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加强巡察贯通融合力。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协调协作,做好情况通报、巡察期间问题沟通、线索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工作。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组织、审计等监督协作配合,严格执行党委加强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措施,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提升巡察整改推动力。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健全巡察整改问题机制,强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一体推动解决新发现的和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巡察的辨识度和贡献率。

(七)聚焦监督职能定位,着力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不停歇

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下级纪委监委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在省州纪委监委的指导下,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

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共性要求与被监督单位个性特点统一起来,深入研究被监督单位职责任务、工作特点、政治生态,聚焦核心职能,实现沉下去“以下看上”和融进去“以上看下”相结合,加强对驻在单位日常监督指导。

持续推动各类监督系统集成。树牢一盘棋思想,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和“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不断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健全统筹各方监督力量联合开展专项监督的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统计等监督协作联动,注重巡审联动、纪审联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聚焦勇于自我革命,着力在加强自身建设炼就本领上不变色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理论、信念信仰、担当作为、境界操守等方面始终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动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强化履职本领。一刻不放松地践行“正人先正己、律人先律己”原则,强化自我监督约束,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免疫力,始终怀着强烈的“本领恐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实战能力提升,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应对反腐败处突应变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练就斗争本领,在全面从严治党革命性锻造中接受考验,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廉洁自律。严格教育管理干部,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坚决防范被“围猎”,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主动接受党内、人大、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发挥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作用,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受到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肃查处“灯下黑”,持续擦亮纪检监察铁军底色,始终做对党忠诚、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卫士。

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前进的道路上,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使命更光荣、任务更艰巨、责任更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永远吹冲锋号,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红河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为开创新时代红河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名词解释

 

两库融合:红河县委巡察人才库和红河县委组织部年轻干部人才库融合。

两个“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和“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三个务必”: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领导首谈: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走读式”谈话的组织和部署,靠前指挥、跟进指导,强化现场把控,必要时直接参与谈话,做好谈话对象思想减压,体现组织关怀。与审查调查主要对象的第一场谈话原则上由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首谈;与关键涉案人员的第一场谈话原则上由审查调查组负责人首谈,向谈话对象讲明政策纪律,要求端正态度、积极配合。

安全首课:核查组或审查调查组成立后、开展谈话工作前应将安全教育作为首课,将中央纪委关于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作为必修课对全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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